一、编制背景
2025年4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政发〔2025〕10号),提出要坚持创新驱动、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生态共建,统筹布局算力、数据、模型基础设施,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4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深化“数字浙江”建设、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大会,王浩书记作重要讲话,强调要做深做实AI赋能的文章,加快“人工智能+”行动步伐,要坚持全省“一盘棋”,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良好格局,汇聚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的强大合力。
我市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5月19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围绕海洋经济特色,主攻人工智能涉海领域和相关产业引育。
二、编制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政发〔2025〕10号)。
三、工作目标
《若干措施》立足我市实际,提出以创新驱动、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生态共建,推动海洋特色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目标为:到2027年,培育若干具有竞争力的海洋特色人工智能企业,全市规模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到2030年,人工智能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市规模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超50亿元。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19条举措,从人才、资金、知识产权、算力、数据、技术攻关、应用、产业发展等方面强化支持。概括起来:
1.第1至3条为人才引育举措,包括:在“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中设立人工智能评审专项,支持企业引育高端人才。探索人工智能人才评价新标准,符合相应要求可直接认定为市级领军人才或市级青年人才。强化产教协同,支持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间流动共享等。
2.第4、5两条为资金支持举措,包括:发挥市产业基金投资引导作用,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培育。实施研发费奖补政策,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按其增量的15%予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3.第6条为知识产权保护举措,包括: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境内外商标同步注册和实施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等。
4.第7至9条为算力相关基础设施的适配,包括:建设海底数据中心项目,探索建设海上智算岛。合理规划和扩容政务云智能算力资源,部署AI大模型和应用开发平台。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云服务等形式应用人工智能,鼓励工业互联网、制造业产业大脑等平台建设。
5.第10和11条为推动数据供给,包括:打造海洋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分别建设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等。
6.第12条为支持人工智能领域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主要以“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的方式组织实施市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单个项目可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7.第13和14条为强化应用举措,包括:在海洋感知、低空经济、港口物流、应急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谋划重大应用场景,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智能家居机器人、智能眼镜、智能仿生、智能健康等产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等。
8.第15至17条为产业培育举措,包括:加大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对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分别给予配套资助和补助。推进企业规模化经营、做精做优,对首次上规、稳定在规以及规模扩大的人工智能相关企业,人工智能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等,分别落实有关支持政策。重点在海洋感知、智能电子、水下机器人、智能船艇等前沿领域形成人工智能发展特色路径等。
9.第18、19两条主要是提升全社会人工智能素养和包容审慎开展监管等兜底性举措。针对不同教育阶段和教育类型,研究开发适切的人工智能教育课程;鼓励高校增设人工智能培养方向,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同时建立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引导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和组织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自2025年10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与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五、关键词注释
1.海洋特色人工智能:结合海洋产业特点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如海洋感知、智能船艇等领域。
2.“舟创未来”海纳计划:舟山市推出的人才引进计划,用于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3.算力基础设施:提供数据计算和处理能力的硬件设施,如数据中心等。
4.政务云智算服务:基于政务云平台提供的智能计算服务,用于支持政务场景中的人工智能应用。
5.“人工智能+”应用:将人工智能技术与各行业领域相结合,如“人工智能+港口物流”“人工智能+医疗健康”等。
6.人工智能素养:对人工智能知识的了解、应用能力以及相关的伦理认知等。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林日斌
联系电话:0580-2281220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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